2018年5月7日,原告杨X驾驶货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他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李X承担次要责任。杨X受伤住院,经治疗出院后经鉴定达十级伤残。此次事故杨X住院期间医疗费合计产生9.7万余元,其中部分经医疗保险报销。事故发生后,杨X与被告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遂委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代理此案。满林强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
满林强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工伤(工亡)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尤其专精于工伤不予认定案件。他在交通事故领域也有丰富经验,代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近百余件。
在此次诉讼中,满林强律师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暂计人民币158942元。关于医疗费,被告认为原告医保报销部分系重复主张,在计算损失时应当予以扣减。满林强律师则从法律层面进行了有力辨析。他指出,医保待遇是原告以个人长期缴纳医疗保险为前提取得的权益,与医疗损害侵权责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医保报销是有限额的,原告医保报销实际上造成了其利益减损,被告对于该利益减损当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符合公平原则。同时,原告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所带来的保险利益应当由原告自己享有,而不应当成为侵权人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的法律理由。另外,侵权责任X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几种可免除或减轻侵权人情形中并不包括医保报销,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原告向社保部门报销医疗费后再向相关赔偿义务人行使医疗费的赔付请求权,原告报销部分医疗费的行为亦没有加重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保系原告自身投保所享有的权利,并不当然减轻侵权责任,故在认定被告医疗费的赔偿时,不予扣减医保报销部分。2019年6月20日,法院作出判决,由李X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给杨X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2793.80元,并驳回原告杨X的其他诉讼请求。
满林强律师凭借其对法律的精准理解和出色的代理能力,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曾担任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还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其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系《民法典》施行后云南省首例高空抛物引发的诉讼纠纷,判决胜诉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彰显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卓越能力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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