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产商行因被告朱X结欠货款,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朱X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等。在执行过程中,水产商行发现朱X曾将自己持有的一处房屋50%的份额以10万元转让给卓X,随后卓X又将房屋出售。水产商行认为朱X低价转让房屋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要求撤销转让合同,并让卓X折价补偿朱X等。
面对这一复杂的案件,樊佳佳律师接受卓X的委托后,展开了细致的工作。她系统梳理了数年间百余笔转账记录,包括卓X于2022年3月至5月通过微信陆续向朱X转款717,438元,2023年6月至12月转款144,500元,2024年3月至7月转款106,150元,2022年3月至5月通过支付宝转款194,550元,2024年7月至12月转款209,500元,共计1,372,138元。此外,还有两被告于2025年1月至3月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的卓X累计向朱X转账280,000元。同时,朱X与卓X签订的《协议书》也明确载明,女方此前已将属于男方一半份额的房款分期全部支付给男方,至此离婚判决书上的房产分割已处理完毕。
在庭审中,樊佳佳律师凭借这些证据形成的完整证据链,直观证明卓X已实际支付远超房屋份额价值的款项,成功击破了原告“低价转让”的指控。法院最终认为,卓X于离婚后至案涉房屋出售前后向朱X所转款项远远超过案涉房屋出售给案外人总价的50%,且原告未举证证明卓X支付的款项属清偿其他债务,所以卓X支付的款项能抵作朱X应得的房屋折价款。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卓X避免了财产被撤销的风险,有效维护了其离婚后财产权益。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等纠纷时,首先需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像本案中,卓X平时的转账记录成为关键证据。同时,签订相关协议时要明确条款,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在遇到类似纠纷时,不要忽视日常交易记录等细节,这些都可能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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