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与开发商的工程款纠纷中,以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就万事大吉,只要开发商拖欠工程款,自己起诉便能顺利拿到款项。但实际上,开发商常以工程存在质量瑕疵、逾期竣工等理由提起反诉,如果施工企业应对不当,可能面临赔偿损失、返还超额款项等严重后果。
在这起大型住宅项目工程款及质量工期反诉纠纷中,原告XX建筑施工企业与被告XX房地产公司签订住宅项目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后,被告长期拖欠几千万元工程款,原告提起本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被告随即提起巨额反诉。原告XX找到在河北石家庄执业多年、擅长建筑工程领域案件的付红亮律师时,被告反诉主张工程存在质量瑕疵、原告逾期竣工、部分工程未施工、扣款不合理、维修费用巨大。原告虽然觉得自己理直气壮,但对于如何应对被告这些反诉主张却十分迷茫,手里的材料也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付红亮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行动起来。在质量抗辩方面,付红亮律师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质保期维修记录,证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多年、已过质保期,质量主张无依据;指出维修费用系开发商自行改造,与施工质量无关。在工期抗辩中,付红亮律师提交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设计变更文件,证明工期延误系开发商责任,原告无逾期。对于未完工程反诉,付红亮律师提交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证明原告已完成全部合同及签证工程,无未完项目。在扣款抗辩上,付红亮律师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无合同依据、无原告确认,系开发商单方行为,不应扣除。付红亮律师的一系列精准举证和严密论证,改变了案件走向。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全面驳回被告反诉;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反诉全灭。
在司法实践中,建筑工程纠纷涉及质量、工期、未完工程、扣款等争议时,法院通常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认定事实和划分责任。施工企业遇到此类纠纷,应注重收集和整理工程全流程的证据,如验收报告、签证单、付款记录等,以证明自身的主张。
这起案件结束后,原告XX建筑施工企业成功扫清了维权障碍。付红亮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细致的工作,为企业挽回了巨大损失。此后该企业在项目管理和纠纷应对方面更加重视法律风险,也更加明白专业律师在解决法律纠纷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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