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20xx年11月23日,被告人王XX接受“xx”的雇请,从湖南株洲驾驶其桂P9xxxx轿车到百色市德保县,运送欲偷越国境的人员黄Xx、田XX两人到天等县XX的xx旅店住宿并等待安排偷越国境。11月24日,王XX根据“xx”安排,联系被告人王XX,并让王XX去南宁市接欲偷越国境的人员。王XX和王XX一起驾驶一辆商务车去接被告人李XX和偷渡人员杨xx、丘xx、李X、陈X、黎X、吴XX等6人到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XX与王XX汇合。之后,王XX驾驶车辆运送陈X、黎X、吴XX3人,王XX和王XX驾驶车辆运送李XX、杨xx、丘xx、李X4人分别到天等县城并等待安排偷越国境。11月24日下午,王XX、王XX和黄Xx、田XX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11月25日凌晨,李XX和杨xx、丘xx、李X、陈X、黎X、吴XX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XX、王XX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XX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XX、王XX运送他人偷越国境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李XX在偷越国境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王XX、王XX、李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王XX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建议判处王XX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建议判处李XX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辩护人陈俊全提出王XX属从犯的辩护意见,但与查明事实不符,不过其提出王XX属犯罪未遂、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相符。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公诉机关提交了书证,如公安机关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户籍证明、抓获经过等;证人黄Xx、陈X、吴XX、田XX等多人的证言;被告人王XX、王XX、李XX的供述和辩解;指认手机信息照片、微信账号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照片、车辆照片;电子证据检查工作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证实了王XX、王XX运送他人偷越国境以及李XX偷越国境的事实。其中,微信聊天记录照片等电子证据,清晰地展现了王XX、王XX之间的联系以及运送人员的安排过程。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XX、王XX违反国家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李XX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偷越国境罪。在共同犯罪中,王XX联系王XX结伙实施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行为,并收取运费,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王XX配合王XX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在主犯中作用较轻,量刑时酌情从轻考虑。王XX、王XX在运送他人偷越国境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李XX在非法偷越国境途中被查获,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王XX、王XX、李X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结果
被告人王XX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王XX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李XX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王XX违法所得人民币9500元,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被告人王XX犯罪时使用的iphone12ProMax手机一部、王XX犯罪时使用的vivoS15手机一部、李XX犯罪时使用的iPhone12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被告人王XX犯罪时使用的车牌号为桂P9xxxx丰田牌小型轿车一辆,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上缴国库。
本案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全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和偷越国境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遵守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法规,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或者其他原因而触犯法律。如果遇到涉及出入境的事情,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来办理。在生活中,也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参与任何违法的活动。
结尾
在这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和偷越国境的案件中,最终被告人获得了相对少刑的结果。这背后离不开陈俊全律师的努力。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有着扎实的法学基础。自2017年执业以来,他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领域的案件占比约70%,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本案中,他积极收集相关资料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正是他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从容应对,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突破口。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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