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先生是上海某新能源公司的代表。当时,公司与辽宁一家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共同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协议里说好了,成先生的公司负责注册项目公司并缴纳300万注册资金,对方公司负责项目合法开工建设所需手续的办理,像发改备案、能源管理协议、场地使用协议等。成先生心想,有协议在,这事儿稳了,问题不大。
协议签完后,成先生的公司依约给对方公司及股东刘女士转了54万借款。可没想到,对方公司除了把三个项目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到项目公司名下,能源管理协议更换及租赁合同等事宜一直没完成。成先生多次书面催告,对方就是不履行。这下成先生慌了,自己尝试跟对方沟通,可对方根本不买账,问题不但没解决,还让成先生更加焦虑,他反复想不通,怎么会遇到这样的合作方。
经人介绍,成先生找到了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的隋常有律师。隋常有律师执业多年,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隋律师接手案子后,开始系统梳理材料。在仔细查看微信沟通记录和书面催告函时,他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对方公司确实没有完成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这可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接下来,隋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成先生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翻出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调出银行转账流水等,以此来证明对方公司构成根本违约。
到了庭审阶段,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对方公司辩称自己并未怠于履行义务,已办理完毕备案变更手续,不同意成先生的诉求。而隋律师则指出,对方除了备案变更,未能履行能源管理协议、场地使用协议等核心义务,且经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采纳了隋律师的观点,判决解除合同,被告公司全额返还54万借款及资金使用利息。成先生原本极度紧张,听到判决结果后,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订合同要明确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第二,转账时备注用途,保留好相关凭证;第三,遇到对方违约,及时书面催告并保留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签合同不能大意,遇到问题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在这个案子里,隋常有律师通过细致梳理证据,抓住对方未履行核心义务的关键细节,为成先生打赢了官司,成功追回了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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