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公司辩称,金先生是法定代表人个人聘用,并非职务行为,且金先生在2021年9月7日自行离职后与另一门店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这给案件带来了极大的难点,公司试图通过混淆劳动关系来逃避法律责任。
万雪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她发现金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至关重要。这些记录显示,金先生受公司安排从事门店招聘、管理会议、促销策划等工作,工资发放由法定代表人决定。其中,8月工资由法定代表人马XX转账,备注为“办公室人员工资8月份转账”;9月和10月工资由股东任某某转账,备注分别为“娄桥店9月份转账”和“娄桥店10月份转账”。
在仲裁过程中,万雪律师凭借精准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向仲裁委展示了这些关键证据。她指出,公司主张系个人聘用,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不应被采信。最终,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二倍工资差额,由于公司未与金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万雪律师结合工资发放情况,成功让仲裁委认定二倍工资计算基数为12623.9元/月,裁决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17118.93元。
在社会保险方面,仲裁委裁决公司为金先生补缴2021年8月至10月的社会保险费,保障了金先生的长远权益。虽然金先生主张的违法解除赔偿金因未提供《离职证明》《解除通知书》等有效证据而被驳回,但此次仲裁仍取得了重大胜诉。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遇到劳动纠纷时,首先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将在维权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在劳动纠纷背后,往往存在用人单位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劳动者要保持警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