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案件的处理中,高志博律师展现出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2024年5月末,他接到一起强奸未成年案家属的委托。在五常市看守所会见时了解到,付某涉嫌强奸罪,被害人为年仅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指导意见,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不得缓刑和取保候审,且会加重量刑,基准刑为六年。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高志博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就有百余件,他深知此类案件的难点。为了给付某争取更轻的刑罚,他不断与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书,详细阐述案件中的具体情况和可以从轻处罚的理由。最终,成功将刑期从六年减为二年半有期徒刑。
除了刑事辩护,高志博律师在民事案件中也有着出色的表现。近日,他代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曾某遭遇电信诈骗,先后向被告崔某的银行账户转账共计68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其中53.86万元资金流入被告账户,但被告未予退赔,公安机关建议原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高志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情,明确诉讼策略。他指出被告无合法依据占有原告资金,已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为了确保证据充分,他带领律师团队协助原告收集整理了银行转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被告户籍信息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案件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双河法庭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高志博律师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充分论证了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面对扎实的证据,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表示认可。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高志博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在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约定:被告于2026年3月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30万元;若逾期未支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不当得利款项53.86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双方对此均无异议,案件至此圆满解决。
还有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被告人蔡某于2021年4月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该集团“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该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共计3600余万元。蔡某于2025年5月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高志博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尊重案件事实、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与量刑建议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罚金数额展开辩护。他详细向法庭说明蔡某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某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结合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及家庭实际困境,请求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律师价值
在这些案件中,高志博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强奸未成年案中,他通过与检察院积极沟通,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为被告人争取到了大幅减刑。在不当得利纠纷案里,他精准把握法律关系,扎实准备证据材料,灵活运用调解机制,为当事人避免了漫长的诉讼执行周期,还通过“附条件履行”条款为后续权益保障加设“安全阀”。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他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深入调查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将客观困境完整呈现给法庭,实现法理与情理结合,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低的罚金,既配合司法机关查明事实,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未成年案件,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量刑,但也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不当得利纠纷,只要证据充分,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能够有效追回损失。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法院会根据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作用、参与时间、获利情况等因素进行量刑,同时也会考虑被告人的家庭实际情况,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结尾
回到最初的困惑,无论是面临刑事指控还是财产损失,高志博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的法律分析和积极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他在案件处理中展现出的专业、务实和人文关怀,是其显著优势。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