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选择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是让人头疼的事儿,特别是房产。房产价值高,又和生活紧密相关,所以在离婚协议里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就显得至关重要。要是离婚完毕,协议里定好的房产到底归谁呢?这可不是个小问题,搞不好就会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其中的门道。
一、离婚协议房产归属约定的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约定。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在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归属,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比如,老张和老王离婚时,在协议里明确约定房子归老张所有,那么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老王不能随意反悔。
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虽然离婚协议约定了房产归属,但要真正让房产归属于约定的一方,还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协助办理过户。例如,老李和小李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老李,但小李却拒绝配合过户,老李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有时候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影响房产的归属。比如,离婚协议签订后,发现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再比如,房产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需要先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办理过户。要是老张的房子在离婚协议签订前就被抵押了,那么就需要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办理过户。
四、未完成过户的风险
如果离婚后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比如,未过户的房产仍然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原产权人可能会将房产再次出售或者抵押,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而且,如果原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房产可能会被法院查封、拍卖。所以,离婚后要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保障自己的权益。
离婚协议里定好房产归属只是第一步,后续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要是在办理房产过户或者房产归属上遇到了新问题,比如对方突然反悔不承认协议,或者过户时遇到政策变化等,这些情况处理起来可就复杂了。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房产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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