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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宣传,购房者如何维权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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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3 · 136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晨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87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60120221046790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946691891
代表案例:48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朱晨阳律师(电话:19946691891),辽宁大连人,中共党员,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现执业于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海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曾就职于国企从事多年相关工作。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房屋买卖、房屋权属、土地纠纷、案外人异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债权债务、追偿权等)、婚姻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熟稔海南省法院处理案件流程。 曾承办大量疑难复杂的民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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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合同霸王条款及面积欺诈等问题,还遭遇房屋被查封情况。2022年开始执业的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朱晨阳律师,凭借在房产纠纷领域的丰富经验,从多个角度分析案件,成功为购房者争取到退款。
开发商虚假宣传,购房者如何维权退款

在海南房地产市场,购房者常面临各种陷阱。一位原告因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和合同问题陷入困境,急需专业律师帮助维权。在这种背景下,朱晨阳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接手了此案。

分析欺诈行为

2022年开始执业的朱晨阳律师,作为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高级主办律师,深耕房产纠纷领域。他指出被告虚假宣传,使用欺诈手段让原告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朱晨阳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认定原告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为案件奠定了有力基础。他熟稔海南法院处理案件流程,深知此类欺诈行为在法律上的界定和处理方式

追究违约行为

朱晨阳律师发现被告将共有建筑面积销售给原告,违反了合同约定。他依据《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明确指出被告的违法违约行为。朱晨阳律师在房产纠纷领域有深厚的实战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对于合同条款的解读和运用十分熟练,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解除合同

由于房屋被法院查封,导致被告交付房屋和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履行不能。朱晨阳律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他凭借自己在海南海口地区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分析案件,最终促使对方同意退还房款并履行完毕,实现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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