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俊健律师在从事律师职业前,有过在执法公职单位的工作经历。2000年,他开始投身法律服务工作,2007年正式成为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多年来,他承办案件已逾2000余件,尤其在经济合同与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
在租赁合同纠纷领域,朱俊健律师战绩斐然。在代理某建筑器材厂与某央企集团的案件中,该央企集团下属公司与建筑器材厂签订租赁合同后,拖欠租金和租赁物赔偿款。一审判决支持了建筑器材厂的诉求,但央企集团不服上诉,提出责任主体、租金结算和证据等问题。朱俊健律师围绕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承责、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租赁关系真实存在等要点进行答辩。他精准抓住央企子公司注销、未通知债权人、母公司100%控股的关键,依据《民法典》规定确立母公司直接承担全部责任,彻底堵死逃债路径。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答辩意见,建筑器材厂自一审到二审全面胜诉,全部债权获得法律支持。
在另一起与大型XX集团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XX集团上诉称项目部公章系伪造、签字人无权代理、应中止审理以及租赁物数量不实等。朱俊健律师针对这些抗辩理由,构建“职务行为+表见代理+实际使用+证据闭环”代理思路。他抓住上诉人一审中放弃公章鉴定、二审无证据推翻印章真实性的关键,结合项目部印章在工程中实际使用的事实,否定“伪造印章免责”主张;通过施工现场公示牌、施工协议等证据,证明签字人系代表公司履职;顶住刑事报案压力,坚持民事裁判路径;整理提交完整凭证,精准核算欠租金额及未退物资数量。最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他的代理意见,原告全面胜诉,数百万元债权获得终审司法保障。
还有一起涉及两大建工企业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两家建工企业一审败诉后上诉,企图摆脱责任。朱俊健律师深挖全案证据链条,论证两枚项目部印章构成表见代理,两公司均系实际受益人,项目负责人和材料员的行为对两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他整合租赁合同、提货单等数十份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最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他的代理意见,原告完胜,数百万元租金、器材款及违约金得到法律保障。
朱俊健律师始终秉持“为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法律支持不懈努力”的执业理念,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成为建筑租赁维权领域的标杆人物。无论是面对央企还是大型集团、建工企业,他都能以专业能力对抗,为中小建筑器材租赁企业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