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这起案件的是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的田大龙律师,他自2018年起执业,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梁先生,被告有廖先生、深圳某租赁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某公司。争议焦点在于,梁先生已签订并履行了和解协议,能否撤销该协议并获得更多赔偿。
梁先生最初掌握的证据有事故造成右腿严重受伤的鉴定为九级伤残的材料,以及与被告签订的《和解协议》。但关键缺失的证据是后续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以及能证明签订协议时显失公平的相关证据。
田大龙律师介入后,首先将诉讼重点锁定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他指导梁先生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明确,梁先生截肢与交通事故的关联度为100%,假肢更换周期为3年/次。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梁先生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先生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先生显失公平。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梁先生总损失核定后,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的25万元及梁先生自担20%责任后,判决中国某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先生经济损失554903.5元。
田大龙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先明确诉讼重点,然后围绕重点收集关键证据,对缺失的关键证据通过申请司法鉴定等方式进行补强。在庭审中,面对对方的质证,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回应,以证据和法律为支撑,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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