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田X在驾车行驶时超越D驾驶的车辆,引发ABCD四人不满,四人驾车截停田X车辆,A持刀、BC持斧头下车将田X包围殴打,D未下车,A持刀捅刺田X颈部致其死亡。2023年,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ABC三人立案侦查,将D列为证人。这种错误的定性和对嫌疑人的遗漏,使得被害人田X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让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此时,山西地区常洁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于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接受了委托介入此案。
常洁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她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阅卷和梳理。她指出,ABCD四人构成共同犯罪,D虽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判断体现了她对共同犯罪理论的精准把握,就像在复杂的犯罪网络中准确找到了关键节点。
常洁律师还认为,ABC三人的行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她结合三人持刀具、斧头凶器作案、打击田X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多人围殴的情节,以及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行为,进行了严谨的分析。常洁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五百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四百余件。她的专业判断和分析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常洁律师继续坚持上述辩护观点。她凭借自己作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理事的专业身份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法庭上有力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的坚持和专业表现,让法院充分认识到案件的真实情况。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ABC三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A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C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常洁律师凭借精准的辩护策略和专业的庭审把控,为被害人田X争取到了正义。常洁律师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还多次参加央视CCTV12《时代新人有律师》演讲活动,担任山西经济资讯频道等多个法律节目特邀嘉宾,在业内有着良好的口碑和专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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