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的法律事务处理中,卢扬超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合同事务方面,卢扬超律师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素养。以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例,201x年10月,原告许XX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但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长期协商未果,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却拒绝向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许XX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卢扬超律师展开了一系列专业的工作。首先,他厘清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逐项论证许XX对各项补偿的合法权利。最后,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经过卢扬超律师的努力,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最终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类似的房屋租赁拆迁补偿纠纷,它为确定补偿请求权基础提供了参考,即使合同无效,实际使用人仍可基于事实租赁关系和实际投入主张权益;在证据获取方面,主动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是破解证据难题的有效途径;精准核算补偿金额能够避免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的败诉风险;在合同无效背景下,以公平原则和合理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补偿,有助于最大化维护客户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较为常见,尤其是涉及无证厂房拆迁补偿分配问题。该案件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合同效力、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以公平原则为指导,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凸显了专业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中的重要性,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证据组织,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卢扬超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在佛山地区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其办公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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