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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退出补偿复议难题,律师助力突破时限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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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3 · 173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职务:主任
律所: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610934400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
咨询电话:17792948519
代表案例:23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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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申请矿业权退出补偿复议,被告以超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李超律师凭借对行政法的深入理解,指出补偿职责不受起诉期限限制,协议未补偿损失可另行处置。李超自2016年执业,处理行政案件超1000起,专注陕西西安行政法实务。
矿业权退出补偿复议难题,律师助力突破时限争议

2024年,西安市某矿业有限公司因矿业权退出补偿问题陷入困境。该公司作为蓝田县某金矿合法采矿权人,2018年金矿被要求停工整改,2020年被决定关闭。2022年签订的补偿协议未涵盖停工损失、贷款利息等款项,相关部门告知可另行处置。2024年公司申请补偿未获回应,申请行政复议又被以超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这起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李超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李超自2016年11月开始在陕西西安执业,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从业10余年来,他一直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业务,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同时,他还担任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

在办案过程中,李超律师针对被告以超法定期限为由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分析。他指出,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关闭矿山给合法采矿权人造成损失的,补偿职责属于依职权主动履行的法定义务,一般不受起诉期限限制。虽然原告已与蓝田县相关部门签订部分补偿协议,但协议约定未补偿的损失可另行处置。李超律师紧紧围绕这一关键法律要点,在法庭上有力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李超律师还引导原告充分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完成举证、质证,法院对相关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并查明案件事实。最终,法院采纳了李超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李超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陕西西安的行政法律实务领域,成功解决了矿业权退出补偿复议中的时限争议难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在行政法领域的专业追求,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在解决法律实务难题时的能力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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