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刑事辩护律师就是在法庭上与公诉人激烈对抗,以强硬姿态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然而,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理念。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有着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执业十六年,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且已被刑事立案侦查。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指出这是民事纠纷,不应升格为刑事犯罪。他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提供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尽管该公司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仍维持了不起诉决定。这起案件虽然胜诉,但整个过程双方都耗费了大量精力。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李鉴春律师采取了不同策略。在审查批捕阶段,他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他继续跟进,提出缓刑建议并被采纳。最终法院全面采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这种调解式的处理方式,让各方都较为满意,也最大程度减少了对当事人的影响。
还有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他明确熊X行为动机,梳理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熊X被依法不起诉。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刑事辩护中的“赢”并非单纯的胜诉,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最大程度减少案件对当事人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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