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郎某入职某塑磁科技公司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年终奖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存在诸多疑难之处。从法律规定看,《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二倍工资。但本案中公司虽签订了《临时用工协议》,其是否属于“书面劳动合同”存在争议。而且员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需证明公司并未作出解除决定,系员工自行缺勤;主张加班工资和工资差额,要证明公司按小时计酬标准合法且不低于最低工资;主张年终奖,公司需证明其并非法定或约定义务。
魏艳梅律师在办理该案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处理步骤。对于二倍工资问题,律师主张《临时用工协议》具备劳动合同性质,大幅压缩二倍工资期间。虽然协议名称为“临时用工协议”,但其中载明了双方主体、协议期限、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最终仲裁委认定该协议属于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仅需承担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协议签订之日的二倍工资责任。针对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律师提交考勤记录,证明员工自2023年12月28日起未再出勤,公司记录为“旷工”,且指出录音中公司方并未明确作出解除决定,成功驳回该请求。对于加班工资请求,律师主张按小时计酬合法有效,因该标准远高于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员工在职期间未对工资金额提出异议,仲裁委采纳意见驳回请求。年终奖部分,律师承认应发但金额有限,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2,425元。
最终,仲裁委裁决确认双方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员工二倍工资差额12,743.42元、2023年年终奖2,425元,合计15,168.42元,驳回员工关于2023年11月、12月工资差额、加班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其他仲裁请求。员工主张金额约10万元,最终仅获支持1.5万余元,公司成功减损85%以上。
结合昆山办案经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律师通过提交考勤记录、个税申报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有力地支持了自己的观点。同时,要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如对于《临时用工协议》是否属于书面劳动合同的判断,以及对年终奖是否为法定或约定义务的认定等。此外,在程序上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案件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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