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民商事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以下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剖析其在不同案件中的破局点。
破局点1:劳动争议案中精准界定款项性质
在程X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公司以“已签离职协议”为由拒付60.7万元股权奖金。杨友良律师主张该款项属劳动报酬而非“衍生事项”,且公司未实际购股应予返还。法院最终支持了程律师的观点,判决公司支付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这一案例中,杨律师准确把握了款项的性质和法律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破局点2: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锁定院方过错
在吴XX、程XX与合肥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面对医院多项抗辩,杨友良律师通过申请司法鉴定锁定院方在“胎心监护不规范、终止妊娠不及时、新生儿救治不力”等方面的过错。针对鉴定意见,有效应对医院异议,最终法院采纳鉴定结论,认定医院承担同等及次要责任,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68万余元赔偿。杨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善于运用专业知识和证据,准确找出院方的过错,为当事人维权。
破局点3:民间借贷案突破诉讼时效抗辩
在宋XX与徐XX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中,面对“借条形式简陋”“无转账凭证”“已过诉讼时效”三重抗辩,杨友良律师提交报警记录、交房凭证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认定现金交付事实。同时,以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且债务人中途死亡客观上使原告无法催要借款为由,驳回了被告的时效抗辩。这体现了杨律师在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方面的精准把握。
破局点4:买卖合同纠纷固定关键证据
在某公司诉被告一公司、被告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友良律师精准锁定微信聊天记录中的结算确认内容,成功固定关键证据。依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力论证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推动法院判决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在被告缺席情况下,为客户全额追回货款216182元及违约金43236.4元。杨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善于挖掘和利用关键证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破局点5: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主张出资加速到期
在合肥XX息工程有限公司与江甲、金X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中,杨友良律师精准运用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成功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面对被告关于“期限利益”的抗辩,以执行终本裁定为核心证据,论证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最终获法院支持,在股东未实缴范围内判决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为客户实现了债权。这一案例展示了杨律师对新法律法规的熟练运用和对案件的精准分析。
杨友良律师在民商事案件中,通过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对案件事实的细致分析,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找到破局点,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专业技能,值得同行借鉴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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