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南宁,原告A过马路时,被被告A驾驶的小型轿车撞伤,导致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被告A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A无责任。涉案车辆在被告XX公司投保交强险,在被告C保险公司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原告A先后两次住院手术治疗,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事故发生后,两家保险公司仅赔付了部分费用,剩余大部分赔偿款未支付。原告A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请求三被告共同赔偿近19万元。庭审中,被告A缺席,被告XX公司和被告C保险公司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赔偿提出异议,认为部分项目金额过高、部分费用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
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在广西南宁执业,接案后,从全案材料中锁定了病历、出院记录、司法鉴定意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据作为突破口。病历和出院记录详细记录了原告A受伤治疗的过程和时间;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了原告A构成十级伤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则用于证明原告A的工作情况。这些证据原始状态清晰,时间上能对应事故发生和治疗的阶段,形式上是正规的医疗和行政文件,内容与案件核心争议紧密相关。
吴震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教育为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尤其在交通事故等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他熟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规则、保险理赔流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能力背景使他能够精准把握本案的核心争议,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吴震律师接案后,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凭借其超过6000件的办案经验,他很快发现保险公司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提出异议可能是案件的关键突破口。随后,他对病历、出院记录、司法鉴定意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据进行了细致比对和调查。他依据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精准计算各项损失,明确主张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全额赔付。在面对被告XX公司申请重新鉴定时,吴震律师凭借丰富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经验,固定诊疗记录与鉴定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定,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合法有效,被告A负全部责任,原告A无责任。依法核定原告各项合理损失合计近17万元,先由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伤残限额内赔付部分费用,剩余费用由被告C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全额赔付。被告XX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侵权人被告A承担。在结案前,吴震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了各项赔偿主张的依据和理由。最终判决两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足额赔付,原告A的伤残损失与经济损失得到全面、及时的赔偿,核心诉讼请求基本全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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