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采纳原告方的全部核心诉讼主张,作出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0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起诉时为74800元);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获得全额支持。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裴晓君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全力维权的过程。裴晓君律师拥有14年执业经验,且有近40年法律服务从业经历,具备律师执业证及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双重专业资质,还曾在法院民事、刑事多庭室任职。
接案时,裴晓君律师通过与原告沟通,初步判断案件虽存在被告失联的难点,但只要证据充分,胜诉可能性较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于是,裴律师开始收集证据,全面整理借款合同、借据、收条、交付凭证、律师费票据等证据材料。这一系列动作是为了固定完整证据链,明确借款事实、交付情况及利息约定,为后续诉讼夯实胜诉基础。
庭审中,争议焦点在于利息是否合法以及维权费用应由谁承担。裴晓君律师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论证双方约定的月利率1%(年利率12%)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推动法院全额支持原告的利息主张,最大化保障了原告权益。同时,结合借款合同中“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的约定,主张由被告承担律师费、公告费等维权费用。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一主张,降低了原告诉讼成本。
在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下,裴晓君律师扭转了局面。他全程代理原告参与诉讼,完成公告送达、庭审举证、发表代理意见等全部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缺席审判的规定,依法保障原告的诉讼权利,推动案件顺利审理并获得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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