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原是某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处警分队辅警,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期间,因个人私利,向存在组织卖淫犯罪活动的足浴店经营者通风报信,导致相关组织卖淫人员未被刑事立案追诉。2024年7月该足浴店被查获,周于2025年2月被刑事拘留,2026年4月1日被逮捕,公诉机关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这种情况使周面临刑事处罚,可能失去自由,其家庭也会受到严重影响。此时,江苏南通地区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的柯枭冰律师介入此案。
在案件初期,柯枭冰律师凭借其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的专业知识以及办理百余起刑事案件的经验,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他指出周系辅警,用人单位为保安公司,其职权依附于民警,不宜单独成为徇私枉法罪主体;即便构成犯罪,其与组织卖淫人员之一申X构成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应认定为从犯。柯枭冰律师曾在律所负责刑事业务团队管理工作,这使他能够组织团队对案件进行深入研讨,精准找出辩护切入点。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柯枭冰律师关注到周的自首情节。他提出周在被检察机关控制前,已主动向派出所所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视为主动投案,构成自首。柯枭冰律师在过往案件办理中积累了丰富的证据梳理经验,此次他仔细查阅相关证据和记录,为自首情节的辩护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他积极推动周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预交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为从宽处罚创造条件。
到了审判阶段,柯枭冰律师考虑到周有立功线索待查,且其女儿年幼,系家庭重要支柱,请求对周从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柯枭冰律师所在的真辩刑事团队联动作战,团队主办律师均具备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他们分工明确、高效配合,为柯枭冰律师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主体身份、自首、缓刑等部分辩护意见,但采纳了周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等辩护意见,对周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柯枭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在法定刑幅度内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结果。他也因此收获了无数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众多当事人送来锦旗与感谢信,称赞他专业过硬、辩护有力、诚信尽责,是南通本地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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