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6日,丁X驾车与包X电动自行车在昆明市白龙路与云山村便道处碰撞,致包X受轻伤一级。事故发生后丁X驾车驶离现场,经交警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包X治疗出院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多次与对方协商赔偿均无果,这使包X不仅承受身体伤痛,还面临经济损失无法弥补的困境。此时,云南昆明满林强律师于2018年开始在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包X委托处理此案。
在案件审理初期,被告丁X辩称自己没有撞到原告,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满林强律师作为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凭借其在交通领域积累的经验,指出丁X在交警部门送达事故认定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并未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且无新证据推翻事故责任认定,故事故认定书应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关键证据,有力反驳了丁X的辩解。
在赔偿标准方面,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只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且对伤残赔偿标准和精神抚慰金持有异议。满林强律师深知赔偿标准的重要性,其承办过大量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通过查询统计数据,获取上一年度新的赔偿标准,虽当时无正式文件公布,但庭审中提交统计网上能查询到的城镇标准赔偿最新数据,主张包X残疾赔偿金应参照城镇标准新数据计算,因包X实际工作及生活区域均处于城镇,收入和消费来自非农业生产。
在法院审理阶段,满林强律师依据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和实战能力,有条理地阐述观点和提交证据。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对于原告此次事故产生的损失,由被告丁X承担60%的赔偿责任,由原告承担40%的责任为宜。
2019年6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XX公司赔偿包X各项损失合计94076元,被告丁X赔偿包X各项损失合计26505.11元,包X共获赔12万余元。满林强律师以其高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超高的专业水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赔偿,其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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