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对账,欠款成讼
自2024年5月起,被告孙X多次向原告XX公司采购无纺布辅料,原告依约分批次供货,双方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2024年5月至6月供货价值44290元,孙X仅支付8000元,尚欠36290元;12月再次供货10195元,孙X未支付该笔货款。2025年1月9日,双方对账确认孙X累计拖欠原告货款46485元。经原告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自2016年起即深耕民商事领域的肖慧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深知此类案件中证据梳理的重要性,在庭前便对供货单、对账单等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整理,为后续的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法院调解,协商破局
法院于2025年7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肖慧律师代表原告与被告就货款支付金额、支付期限、违约责任及诉讼费承担等问题进行协商。常年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的肖慧律师,对调解的技巧和策略有着深刻的理解。她深入研究了类似案例,对比不同的解决方案,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在与被告协商的过程中,她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利益诉求,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给被告留出了一定的还款时间和空间。
达成协议,分期还款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和解意愿。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法院对协议内容予以确认。协议约定被告孙X向原告XX公司支付货款46485元及诉讼费481.07元,分6期支付。若被告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原告有权就剩余未支付全部款项及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告XX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962.14元,减半收取481.07元,由被告孙X负担。肖慧律师凭借其严谨的思维和踏实的工作态度,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有利的调解结果,实现了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实操建议:
1.供货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等,别嫌麻烦,这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
2.每次供货都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如送货单、对账单等,这些是证明交易事实的重要证据,千万不能丢。
3.发现对方拖欠货款后,及时催要并保留催款记录,别等着对方主动还钱,自己的权益要自己主动维护。
4.遇到纠纷时,不要盲目起诉,先考虑通过调解解决问题,既能节省时间和成本,又能保持与对方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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