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对于浙江岱山县的七旬老人戴X来说,是一个不幸的日子。他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出门,却在一个路口与被告李X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刮蹭。这一场意外让戴X受伤,车辆也受损,原本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乱。戴X伤后住院手术,身体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后续的赔偿问题更是让他和家人犯了难。就在他们不知所措的时候,毕罗春律师走进了他们的生活。
毕罗春律师是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2011年起正式执业,截至当前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曾长期担任大型民营企业法务,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应用能力与商业合规意识。在处理案件时,他始终以严谨、细致、专业为工作准则,注重法律文书的规范性与证据链条的完整性。
在这起交通事故案件中,戴X伤后诊断为右肩袖损伤等。2024年11月,司法鉴定意见显示,戴X右肩功能障碍系交通事故外伤与自身关节退行性改变共同作用,构成十级伤残。戴X诉请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合计15.6万余元。然而,保险公司却辩称,伤残系共同作用,仅愿承担50%残疾赔偿金,并且以戴X超退休年龄为由,不认可误工费。
面对保险公司的主张,毕罗春律师展现出了他在交通事故领域的专业能力。他代理戴X出庭,为戴X争取合法权益。在残疾赔偿金方面,保险公司主张伤残系事故与自身退行性改变各半作用,只赔50%。毕罗春律师精准援引最高院指导案例,论证“个人体质状况不属于侵权法过错,不减轻侵权人责任”。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用清晰的法律逻辑和充分的证据说服了法官,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全额支持残疾赔偿金70426元。
对于误工费的问题,毕罗春律师也没有轻易放弃。他深知很多人认为超退休年龄就没有误工费,但他通过提供银行流水证明事故前后戴X的收入明显减少。他在法庭上详细阐述了戴X受伤后收入锐减的情况,让法官能够了解到戴X因这场事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最终,法院酌情认定误工费7000元,打破了“超退休年龄无误工费”的惯例。
此外,在鉴定费的问题上,毕罗春律师也为戴X维护了权益。法院认定鉴定费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判决由被告李X个人承担3350元。
最终,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原告110343元(已扣除垫付18000元,实际支付92343元);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内赔偿原告20116元;被告李X个人赔偿原告诉前鉴定费335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毕罗春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戴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有力地维护了老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毕罗春律师在交通事故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精准的法律运用能力。他善于在复杂的案件中梳理法律逻辑,制定务实有效的诉讼策略,无论是面对保险公司的强硬主张,还是传统观念的限制,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毕罗春律师会继续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能力,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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