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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律师的精准抗辩与法理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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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65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满林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97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810072129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5887849100
代表案例:3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医院工作经历;主办人损类案件,固定的专业化方向及突出的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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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工伤保险待遇计算及连带责任认定纠纷中,劳动者A与建设工程公司B各执一词。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满林强律师为A代理二审。他精准梳理案情、反驳对方抗辩、举证并援引法律。虽二审维持原判,但满律师的专业代理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做出努力,体现了其在工伤领域的深厚积累。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律师的精准抗辩与法理博弈

劳动者A在某建设工程公司B承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作业时受伤,经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二级伤残且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双方就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及数额,以及另外三家云南企业C、D、E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产生争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此次作为上诉人A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之一,全程参与本案二审代理

满林强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深耕工伤(工亡)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尤其专精于工伤不予认定案件。他深知工伤案件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复杂性,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为A的案件制定了详细的代理策略。

满律师首先梳理案情与明确上诉焦点。基于A的工伤事实、工资发放记录、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及一审诉求,明确上诉核心是纠正一审在月平均工资、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项目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错误,同时主张C、D、E作为项目总包单位依相关文件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B的抗辩,满律师进行了针对性反驳。对于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他指出《退场确认书》系B单方制作,非A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关系解除应以A邮寄《被迫辞职告知书》送达为准。在医疗费方面,他强调43,952.08元为A垫付未获赔部分,无重复获利。停工留薪期12个月符合相关规定,无需延长鉴定。工资基数应按实际工作天数折算,B主张的6,906元无事实依据。残疾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应按相关标准计算。C、D、E作为总包单位,对未参保的B应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满律师围绕“劳动关系解除时间”“费用计算标准”“连带责任认定”三大焦点,提交工资流水、工伤认定书等证据,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强调A的上诉请求符合“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立法目的。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A与B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虽然满律师未能完全实现A的诉求,但他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满律师作为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他的专业表现也获得了业内认可,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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