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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离婚诉讼终判离,律师如何追回转移财产并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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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57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梁玉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201126476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9382121005
代表案例:4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警官学院本业,从事法律工作6年,有独特的刑事办案功底和专业水平。本人耐心细致,勤于思考,善于倾听,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客户解决问题、争取利益最大化是我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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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赵女士此前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身心俱疲的她在第三次离婚诉讼时委托了梁玉蓉律师。梁玉蓉律师是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债务、劳动纠纷和婚姻家事等案件类型。
三次离婚诉讼终判离,律师如何追回转移财产并争取抚养权

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中,原告是赵女士,被告是她的丈夫何先生。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离婚诉求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认定这五大核心问题上。

赵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有丈夫长期无业、沉迷网络游戏、未履行家庭责任等情况,但对于何先生在离婚敏感期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关键事实,证据并不充分。

梁玉蓉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通过各种途径固定了何先生怠于履行家庭义务、离婚敏感期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证据。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告方可能会对转移财产的证据提出质疑,比如认为财产转移是正常的交易行为等。梁玉蓉律师则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观点进行回应,强调这些财产转移发生在离婚敏感期,且没有合理的理由,应认定为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准予赵女士与何先生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赵女士抚养,何先生每月支付生活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双方各承担50%,何先生依法享有探视权;夫妻共有住宅由双方六个月内共同出售,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平分,逾期可申请司法拍卖分割;何先生名下摩托车归其个人所有,向赵女士支付车辆折价补偿款;认定何先生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令其向赵女士支付转移财产的一半;驳回赵女士关于房租分摊、涉第三人债务诉讼请求

梁玉蓉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取了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聚焦关键证据进行固定和补强的方法论。她围绕核心争议焦点,精准识别关键证据,搭建完整的证据链,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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