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温州,一起涉及2000万贷款逾期未还的案件引发关注。XX银行温州XX支行于2014年XX月X日与浙江甲XX电子有限公司签订8000万元综合授信合同,同时乐清市XX厂、温州XX公司、刘某、王X分别与之签订最高额24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合同。2015年4月,银行发放2000万元贷款,贷款到期后,XXX电子未足额还本付息,各保证人也未履行担保责任。
2013年开始执业的戴芬芳律师,作为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在浙江杭州服务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在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秉持“忠君之事,互利共赢”的执业理念,戴芬芳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
戴芬芳律师首先梳理了授信、保证、贷款等多份合同关系,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细致分析,固定了借款与担保事实,确保银行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在债权金额计算方面,她精准计算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明确了债权金额,避免了主张错误。同时,依据担保X,戴芬芳律师主张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将乐清市XX厂、温州XX公司、刘某、王X全部责任主体纳入诉讼,最大化保障了银行债权的实现。
最终,法院判决浙江甲XX电子有限公司偿还银行本金2000万元、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及复利,乐清市XXXX仪表九厂、温州XX公司、刘某、王X在2400万元最高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可向XXX电子追偿,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担。戴芬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服务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银行挽回了损失,也体现了其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深厚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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