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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款被截留,还能成功收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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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00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俞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71人 执业5年
律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111311113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5365128136
代表案例:54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参与办理多起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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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房付了钱,房子却拿不到,这谁能不闹心?原告张某某就遇到了这种事,他付了购房款,可被告却以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房。这购房款到底付没付?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购房款被截留,还能成功收房吗?

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3月,原告张某某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与被告南京XX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向XX公司支付了共计147万元购房款。然而,被告却以原告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闹上了法庭。

核心争议点

第一,款项支付是否到位?

第二,XX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第三,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

逐一拆解争议点

1.款项支付是否到位

法院查明的事实:原告张某某提供了向XX公司支付147万元购房款的相关证据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主张自己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被告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已向XX公司支付了相应款项,所以认定款项支付到位。

2.XX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法院查明的事实: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认为XX公司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被告则不认可。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XX公司在售楼处的销售行为,让原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限,所以XX公司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被告具有约束力。

3.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

法院查明的事实:疫情确实对施工进度产生了影响,同时原告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

双方各自主张:被告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考虑到疫情对施工进度的影响,以及原告付款过程中的不当,认为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包括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南京XX公司负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买房时,一定要确认收款方是否有合法的收款权限,最好让开发商出具收款证明。付款后,要保留好付款凭证,这是证明自己付款的关键证据。遇到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交房时,不要慌张,先了解清楚原因,再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在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交付商铺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了原告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等其他请求。这一判决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考虑了疫情等客观因素。

俞雯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她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和南京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执业至今,她承办了300多起案件,其中房产纠纷案件就有100余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她在本案中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为客户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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