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云南省昆明市XX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云南XX公司与昆明XXXX开XX锦某某幼儿园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云南XX公司依约向被告提供教学设备及配套课程后,被告欠付课程款且明确不再使用课程,原告遂诉请解除协议并要求被告支付相关款项,然而被告却抗辩未收设备、不应支付利息和律师费,案件陷入僵局。
此时,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的汤思骑律师介入此案。汤思骑律师于2024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云南昆明,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在处理此类案件上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秉持“专业为基、解决问题为核”的执业理念,凭借多年政府机关工作经历与专业律师执业能力,从政务与司法双视角为案件制定解决方案。
在办案过程中,汤思骑律师深知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设备已实际交付。虽然没有直接的收货凭证,但他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细致梳理和分析,围绕双方的履行事实展开举证。他引导法院审查确认案涉协议约定内容、被告欠付课程款、明确不再使用课程、原告支出律师费等事实。同时,针对被告长期使用课程却抗辩未收设备这一情况,汤思骑律师指出该抗辩无事实依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构成违约,案涉设备已实际交付。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教学设备课程款、教学设备款及律师费等共计27.2万余元。汤思骑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解决了无直接收货凭证这一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云南昆明的法律实务领域,汤思骑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各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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