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某科技公司的处境十分不利。该公司与羽绒制品公司存在羽绒购销合作,按约交付货物后,对方却只支付部分货款,尚欠九十余万元。被告辩称本案涉嫌员工伪造公章刑事犯罪,要求驳回起诉或中止审理,还不认可收到货物和欠款金额。公司在绝望中,将希望寄托在了江苏扬州的黄蓉律师身上。
2018年开始执业的黄蓉,在江苏扬州已承办逾千件案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接手案件后,黄蓉首先聚焦于职务行为的举证与责任认定。她收集了第三人A的身份证明、双方业务对接记录、发货签收记录等证据,证明第三人A作为被告厂长,与原告的业务接洽行为系职务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应就其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付款责任,成功锁定了赔偿责任主体。
面对被告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要求驳回起诉的抗辩,黄蓉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刑民分离抗辩。她举证证明员工伪造公章与本案买卖合同纠纷非同一法律关系,刑事犯罪不影响本案民事责任的认定,成功说服法院继续审理本案,避免了委托人的民事权益因刑事程序而拖延实现。
为了固定欠款事实与金额,黄蓉收集了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出库码单、增值税发票、微信对账记录、被告付款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这有力地反驳了被告“未收到货物”的抗辩,让法院对原告主张的欠款金额予以全部认定。
在利息主张方面,黄蓉依据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被告支付欠付货款的逾期利息,明确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起算时间为起诉之日。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黄蓉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九十余万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计算)。原本陷入困境的羽绒某科技公司,在黄蓉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实现逆境翻盘,合法债权得到了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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