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登拥有云南民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从2014年执业至今,他在合同领域不断深耕,尤其擅长处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等。这种长期的行业深耕让他拥有了独特的视角,能看到合同背后的运行机制,而不仅仅是法条的表面规定。
曾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方为肖XX等五人,是原杭州XX经营部经营者李XX的继承人,被告为深圳市XX公司。双方围绕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的石材供货合同产生争议。被告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并提出多项抗辩,包括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否认结算清单真实性等。潘登律师接手此案后,首先进行了证据收集与整理,收集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他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解决了因原经营者李XX死亡带来的主体资格问题。针对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的质疑,他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并积极应对被告提出的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专业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有利认定。在三次庭审中,他围绕合同效力、结算清单真实性、工程量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运用优势证据原则维护当事人权益。最终,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虽然认定的货款金额较原告主张有所减少,但远低于被告主张的已付清状态,还支持了原告的违约金请求,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合计690236.60元。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潘登律师倾向于将合同视为一种商业合作的约定,而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约束。他会从商业逻辑的角度去分析案件,寻找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问题所在。例如在上述案件中,他不仅仅关注合同条款的规定,还考虑到了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商业意图。
除了这起案件,潘登律师还处理过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在颜X与杭州XX科技公司的案件中,原告和被告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被告迟迟未按照约定数量向原告提供设备。潘登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双方的微信、电话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以被告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被告返还款项给原告,二审维持原判。在杭州XX物流中心XX交易市场XX食品商行与刘某的案件中,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潘登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双方的微信、电话沟通记录、货运送货记录,并指导原告进行取证,明确双方的货款金额,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确认了货款金额,被告分期履行中。
这些案件都体现了潘登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独特方法。他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在他看来,法律不仅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商业秩序的保障。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处理,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他将继续深耕合同领域,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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