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结果是,2024年10月,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杨X作出不起诉决定(东检未刑不诉〔2024〕53号),其犯罪记录依法被封存。这一结果让人意外,毕竟杨X曾因持械聚众斗殴被刑拘。
2023年12月,未成年杨X因朋友间矛盾,与他人相约持械聚众斗殴。斗殴中,杨X一方一名参与者被对方砍至轻伤二级。案发后,杨X于2023年12月31日被东阳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
杨X家属第一时间委托了浙江百工律师事务所的张英律师。张英律师接受委托当日,就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全面了解情况。她发现杨X系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因“朋友义气”被动参与;在斗殴中并非首要分子,作用较小;本人也已受伤,案发后表现出强烈悔意。
据此,张英律师迅速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强调未成年人身份、无社会危险性、有固定住所及监护人、愿配合调查。2024年1月30日,公安机关采纳意见,对杨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张英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并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她提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杨X无前科,系初犯、偶犯,斗殴中未直接致伤他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同时,张英律师协助申请对杨X进行社会调查,结果显示其家庭监护条件良好,平时表现尚可,具备有效帮教条件。她还主动联系杨X所在社区、学校,制定了一套六个月的帮教方案,并书面提交检察院。此外,她多次与被害人及其家属沟通,促成杨X家属代为赔偿损失,最终被害人出具书面谅解书。
2024年4月25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杨X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考验期内,张英律师持续监督、指导杨X遵守各项规定,每月与杨X及其法定代理人通电话,提醒注意事项,并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表现报告。最终,杨X在考验期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结语:这起未成年持械聚众斗殴案中,难点众多。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处理需兼顾法律和教育意义;另一方面,要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张英律师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从案件细节入手,挖掘有利因素。在侦查阶段,准确把握杨X情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围绕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定条件进行充分论证,并积极推动社会调查和被害人谅解工作;考验期内持续跟踪辅导。执业至今,张英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80余件,她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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