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XX以被告王某田、董某拖欠租金、单方违约为由,向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提出七项诉讼请求,诉请金额合计超140万元。如此高额的索赔诉求,乍看之下被告似乎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此时,2022年开始执业的阎乔律师介入此案。阎乔律师是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还是第一届辽宁省大连市乡村振兴专委会专业委员。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辽宁大连地区成功办理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擅长合同、家事案件。
面对原告高额且不合理的诉请,阎乔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全面抗辩策略。在庭审中,他直面原告主张,逐一驳斥其无依据诉求。
首先,阎乔律师紧扣微信聊天记录、房屋腾退事实等关键证据,精准界定合同解除节点,将原告主张的租金期间从8个多月缩减至1个多月,拖欠租金金额从543643元核减至86467.12元。
其次,针对原告主张的412125元违约金,他从格式条款显失公平、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法律规定可调整等三方面展开抗辩,成功将违约金核减至37631.25元,并驳回原告的滞纳金主张。
再者,对于原告要求返还65400元免租期租金的诉请,阎乔律师抗辩其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最终酌定被告仅需支付38240元。
然后,结合被告腾退时间、合同解除节点,阎乔律师精准核算费用承担期间,驳回了原告不合理的水电物业主张。
另外,他还提出案涉押金65400元应抵扣被告欠付的租金、违约金等费用,得到法院采纳。
最后,在诉讼费分配上,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仅承担3200元,超80%的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大幅驳回原告不合理主张,仅支持原告诉请中极小部分金额,合计仅139395.44元,成功为当事人减少超90%的赔偿责任,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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