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马先生通过微信和东滨XX公司的职工刘先生商量,花15000元买了一辆大众志俊二手车。刘先生说运费大概1700-1800元,让马先生负担。马先生觉得挺划算,就把钱转给了刘先生指定的账户。马先生心想,钱付了,车很快就能到手,这事儿问题不大。
可车运到西宁后,物流公司却让马先生付4800元运费才能提车。这运费比预计的高出太多,马先生自然不干,就没提车。之后,马先生要求刘先生把车辆行驶证寄给他,刘先生却称要等马先生签好买卖协议寄回,才去车管所领手续再寄给他。双方僵持不下,马先生要求退款,刘先生却不退。马先生慌了,这钱和车都悬着,可咋办?
马先生自己尝试解决问题,2018年10月,他把刘先生告上法庭,结果庭审中得知刘先生卖车是职务行为,自己的起诉被驳回。2019年12月,他又以东滨XX公司为被告起诉,又因被告主体不适格被驳回。马先生反复想不通,咋就这么难呢?他焦虑不已,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没做对。
后来,马先生经人介绍找到了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尹艳华律师。尹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她仔细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东滨XX公司一直没给马先生车辆行驶证等重要手续,而且也没证明“协议”存在及拿协议领行驶证的合理性。
围绕这个细节,尹律师指导马先生收集证据。他们翻出微信聊天记录,证明马先生多次索要行驶证;还从法院卷宗里复印了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照片,发现运到西宁的车车牌和卖家说的不一致。
到了庭审,卖家上诉称车辆已交付,运费和他们无关,没提供手续不影响合同履行,还说车辆贬值严重,不应退款。尹律师则指出,运费比预计高出太多,超出马先生预期,卖家有责任;没提供行驶证等手续,导致车辆无法过户,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卖家未提交车辆贬值证据,且他们是过错方。
最终,法院采纳了尹律师的意见,驳回卖家上诉,维持原判,让卖家返还马先生购车款15000元及利息。听到判决结果,马先生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买卖车辆时,明确约定运费等各项费用,避免纠纷。第二,交易过程中,及时索要车辆相关手续,聊天记录别删。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交易要谨慎,遇到问题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在这个案子里,尹艳华律师抓住卖家未提供车辆手续这一关键细节,为马先生成功维权,不愧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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