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PX与DX登记结婚,多年后离婚。离婚后PX发现,DX在婚姻存续期间与L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向L某进行多笔转账。为维护自身财产权益,PX开启了维权之路。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顾丽媛律师接受PX委托,参与到这场赠与合同纠纷中。自2018年执业以来,顾丽媛律师在四川成都深耕婚姻家事与企业法律顾问领域近7年,作为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她已经手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数百起,始终以“专业、负责”为准则,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
一审庭审时,顾丽媛律师向四川XXXX人民法院提交了DX与L某的转账记录、短信聊天记录、DX的当庭陈述等多项证据,证明DX与L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案涉转账款项属于未经配偶同意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然而,L某一方辩称存在投资关系,一审法院认为PX主体身份不适格,且无法认定转账为赠与,判决驳回PX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顾丽媛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极强的法律逻辑思维,迅速梳理一审判决存在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问题。她精准锁定上诉核心要点,指出一审法院未明确认定DX与L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对案涉转账性质的认定脱离客观事实,且PX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人有权主张款项返还。
二审由四川省成都市XX人民法院审理,顾丽媛律师在庭审中条理清晰地发表上诉意见,针对L某一方的抗辩理由逐一驳斥。她指出DX与L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证据充分,D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L某所称的投资款已返还,且其统计转账金额存在问题,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同时明确PX仅主张返还差额款项的一半,是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合法处置。
最终,四川省成都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顾丽媛律师的上诉意见,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L某退还PX人民币XXXX元,并重新划分诉讼费用。顾丽媛律师用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也为四川成都地区同类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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