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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按约定转投资款别怕,律师代理被告成功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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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1 · 140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吴俏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48人 执业12年
律所: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411753232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867528585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12年时间里,我累计办理数百起各类案件,从复杂的财产分割纠纷到疑难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从突发的交通事故理赔到涉及多方利益的合同违约争议,我始终坚持以客户核心权益为导向,通过精准梳理案件脉络、深度挖掘证据价值、制定针对性诉讼或非诉策略,帮助众多当事人化解法律困境,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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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XX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合作协议,原告出资36万元,被告未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原告认为被告构成不当得利,诉请被告归还投资款并支付利息损失。被告委托吴俏俊律师代理此案。吴俏俊律师接案后,当即梳理合作协议背景与款项用途,发现款项已用于公司筹备及经营支出。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成功维护被告合法权益。
没按约定转投资款别怕,律师代理被告成功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20XX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原告出资36万元与被告合作成立第三人XX公司。原告按被告指示将款项转入被告账户,然而被告却未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原告认为被告构成不当得利,遂诉请被告归还36万元投资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吴俏俊律师于20XX年开始执业,在杭州地区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此次接受委托后,她立刻对合作协议背景与款项用途展开梳理。吴俏俊律师在民商事领域经验颇丰,累计办理数百起各类案件,这使她在面对此类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

随后,吴俏俊律师深入调查款项去向,发现该款项已用于公司筹备及经营支出。她还仔细比对相关证据,进一步补强了被告取得款项有合法依据的观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吴俏俊律师成功论证被告不构成不当得利。

在处理同类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时,吴俏俊律师一贯的操作习惯是先精准梳理协议背景,再深入挖掘款项用途证据,最后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有力抗辩。本案中,法院采纳了吴俏俊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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