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起始于原告郑XXXX公司与被告郑XX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路石购合同》,合同价款49万元。原告依约完成供货义务后,被告却出现延迟支付货款的情况。这一困境使得原告的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面临阻碍。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委托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韩蕊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
在案件的初期,韩蕊律师凭借其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展现出了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她迅速对合同进行了细致审查,明确了合同的效力。这一行为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因为只有确定合同有效,才能依据合同条款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同时,她开始收集被告违约的相关证据,为锁定违约事实做准备。
进入诉讼阶段,韩蕊律师充分运用自己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在庭审中逻辑清晰地阐述原告的诉求。她精准计算出原告因被告延迟付款所遭受的损失,包括货款本金及利息。在这个过程中,她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让法官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的关键信息。她积极与法官沟通,确保案件能够按照法律程序顺利推进。
在法院主持调解阶段,韩蕊律师凭借其出色的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与被告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她结合之前所掌握的违约事实和损失计算结果,向被告阐明利害关系。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的工作经历,使她更懂得如何把握对方的心理,在调解中争取到对原告最有利的结果。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确认欠付原告货款341205.2元及诉讼费1600元,并承诺于指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若逾期未付,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款项,并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韩蕊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原告解决了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了原告的损失,实现了应得利益。韩蕊律师作为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以及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秉持“专业、诚信、高效、负责”的执业理念,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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