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成都市武侯区,原告何某与被告马某因抚养权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于20XX年3月24日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马某抚养。然而,何某认为马某忙于事业、频繁出差,无暇顾及孩子学习和生活,导致孩子学习成绩下降,且自己无再育打算,作为老师有更多时间精力照顾孩子,遂于20XX年X月XX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并要求马某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8000元。
顾丽媛律师自20XX年正式执业,已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数百起。她在20XX年完成律师实习积累了实务经验,拥有法学学士学位,20XX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接手此案后,她做的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是查阅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记录,以全面了解孩子目前的成长状况。
作为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顾丽媛律师擅长婚姻家事领域全场景纠纷解决。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她主张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她曾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精准把握当事人的需求。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婚生子由被告马某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马某负担;婚生女由原告何某直接抚养,马某自20XX年X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何某每月至少可探望婚生子三天,寒暑假部分时间孩子随何某生活;案件受理费由何某承担。
顾丽媛律师处理此类抚养权纠纷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深入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等实际情况,再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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