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9日,被告蒋X驾车与行人杨X相撞,交警认定蒋X负全责。杨X受伤严重,住院78天,经鉴定为八级伤残。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事故后蒋X垫付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也支付了垫付款。起初,杨X觉得有保险,索赔应该问题不大。
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杨X委托郭笑云律师起诉后,保险公司对伤残因果关系提出质疑,还拒赔院外购药和辅助器具费用,这让杨X十分焦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郭笑云律师,是湖北瀛沧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深耕宜昌及湖北地区民商事法律服务多年。她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出院记录中“左下肢仍乏力”这一细节,以及出院医嘱能证明外购药与伤情治疗直接相关。
围绕这些细节,郭律师指导杨X固定证据,如整理病历、收集医嘱等。庭审中,保险公司坚称伤残因果关系不明、院外购药不赔等。郭律师则结合证据,据理力争,说明因果关系成立,外购药合理必要。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62578.06元,蒋X支付鉴定费2280元。扣除垫付款,杨X实际获赔16万余元。听到判决结果,杨X原本紧张的神情瞬间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交通事故后及时收集病历、医嘱等证据;第二,遵医嘱购买的药物和器具,保留好相关凭证。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索赔难题别慌。在这个案子里,郭笑云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抓住关键细节,成功为杨X争取到合理赔偿,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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