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很多当事人一旦面临刑事指控或者复杂的民事纠纷,往往就觉得陷入了绝境,认为结果难以改变。这种看法,在杨龙律师看来,需要被重新审视。
杨龙律师本科及研究生均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的他,在校园里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西南政法大学浓厚的学术氛围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让他坚定了从事法律行业的决心。2017年,他正式开启了自己的执业生涯。
杨龙律师对刑事案件有着深刻的洞察。他认为,证据是刑事案件的核心。在余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控方指控余某某参与寻衅滋事行为的主要依据是被害人一方的陈述及证人证言,但各言词证据在行为参与细节、时间线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且缺乏监控录像、关联物证等客观证据直接印证余某某实施了指控行为。杨龙律师抓住这一关键,围绕证据不足展开辩护,最终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撤回起诉。
他还认为,准确把握构罪要件也至关重要。在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公安机关指控陈某某虚构股东身份,骗取其他多名出资人及购房者的款项。但杨龙律师通过全面查阅卷宗材料,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实陈某某存在“虚构身份骗取款项”的诈骗行为,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在工作方法上,杨龙律师非常注重细节。每次接手案件,他都会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细致梳理。在钟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他及时会见钟某某,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全面查阅本案卷宗,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笔录、价格鉴定意见书、被害人陈述、谅解书等证据材料,明确案件争议焦点。
他也善于从当事人的情节中寻找从轻处罚的依据。在钟某某案中,他分析出钟某某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如自首、初犯、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对钟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杨龙律师执业生涯中也面临过挑战。刚执业时,面对复杂的案件,他也会感到压力巨大。但他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后来,他成为了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这是他职业生涯的一个重要转折,也让他有了更大的平台去为更多当事人服务。
以余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为例,杨龙律师的辩护过程可谓步步惊心。一审阶段,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针对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焦点提出异议;首次上诉,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首次重审,法院再次判决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坚持以证据链缺陷、构罪要件不满足为核心辩护意见;二次上诉,法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再次重审,杨龙律师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余某某的起诉。
杨龙律师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具,而他作为一名律师,就是要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以“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在法律领域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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