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赌博罪案件中,当事人田某陷入了法律困境。2024年6月,王X伙同田X利用欧洲杯进行赌博营利活动,王X负责坐庄,田X负责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赌博消息、收取赌资及与赌客结算。期间,田X共收取30余名赌客赌资共计32万余元,获利11000元。这一行为让田某面临着法律的制裁,可能会被判处实刑。
贾超颖律师接受案件后,迅速拆解核心问题。一是明确田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判断其是否构成从犯;二是考虑田某归案后的表现以及是否存在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同时也要预估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比如证据是否充分支持辩护观点等。
贾超颖律师秉持“价值源于精湛的法律服务”这一执业理念,全力以赴处理案件。他提出了全面且精准的辩护意见,指出田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帮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田某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系初犯,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在庭审过程中,贾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有理有据地阐述辩护观点,充分与公诉机关进行辩论。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田某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但同时采纳了贾超颖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认定田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田某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从宽处理;田某退缴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田X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11000元上缴国库。田某成功获得缓刑判决,免于实刑收监。
贾超颖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自200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千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千余件。多年的执业养成了他严谨细致的执业习惯,他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通过精湛的法律服务,尽职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份能力源于他长期的实务打磨,他曾先后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实习,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事案件办理技巧。此外,他还曾长时间在宜宾交通广播电台做客《律师在线》节目,进行法律科普,为公众答疑解惑,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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