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合:指控风暴来袭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底,周X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和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得投资款161万元。之后,在被害人的多次催讨下,周X陆续归还了145万元。此外,周X还被指控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这一系列指控,让周X面临着严峻的法律风险。
第二回合:辩护策略制定
周X及其家属心急如焚,他们找到了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希望他能为周X辩护。贾琦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细致的工作。他仔细查阅卷宗,多次会见周X,对全案证据进行了深入分析。
贾琦律师认为,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然有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但项目本身确实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所以周X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而且,在案发前,周X已经主动向被害人归还了绝大部分款项(145万元),他的行为更像是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另外,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都有限,和其他主犯有明显区别。
第三回合:庭审激烈交锋
基于以上分析,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他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这一辩护意见,在法庭上引发了激烈的交锋。
第四回合:判决尘埃落定
法院经过审理,部分采纳了贾琦律师的意见。判决认定,被告人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关键点上,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在案发前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其诈骗数额应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这个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十一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子由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代理。贾琦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已有数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服务地区为安徽-宿州砀山县,还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及“安徽省县域律师领军人才”,被聘为“砀山县公共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审专家库成员”“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宿州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等。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面对刑事指控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对于当事人来说,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提供案件信息。而对于普通人来说,在参与投资等活动时,要保持警惕,仔细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本案中,贾琦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复杂的案件中精准地找到了突破口。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让他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合同诈骗案时格外从容。他通过仔细分析证据,准确识别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正是因为他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注重细节,才能够在众多案件中脱颖而出,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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