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石家庄桥西区,隋某某为孩子办理高中择校及学籍落户相关事宜,于20XX年X月委托李XX代为办理,双方达成委托合意。隋某某按李XX要求,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其及指定账户支付委托费用若干元。然而,李XX虽办理了高中入学就读手续,但始终未完成学籍办理这一核心委托事项。隋某某多次要求李XX退还已支付的委托费用,均遭拒绝。为此,隋某某向法院提起委托合同纠纷诉讼。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在河北石家庄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在接手此案后,他从全案材料中锁定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电子银行回单作为突破口。这些证据分别形成于委托事项办理期间,以电子数据和纸质单据的形式呈现,微信聊天记录包含双方关于委托事项及费用支付的沟通内容,转账凭证和电子银行回单则清晰显示了隋某某向李XX及指定账户支付委托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张志来律师深耕于合同纠纷法律领域,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能够精准把握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其累计承办几百件案件的经历,使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时,能够迅速找到核心争议点,并制定有效的维权策略,这与本案中需要应对被告复杂抗辩、梳理证据链的需求高度匹配。
接案后,张志来律师的第一件事是快速厘清案件核心争议,即委托合同履行瑕疵及委托费用返还问题。他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敏锐地发现被告可能会以“委托关系违背公序良俗”“未收到全部费用”进行抗辩。随后,他全面收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银行回单等关键证据,并进行细致比对,以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在法院立案后,张志来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这些证据,有力反驳了被告“未收到全部费用”的抗辩。在庭审过程中,他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展开举证、质证与辩论,针对被告抗辩逐一作出专业回应,提交了详细的代理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确认被告李XX为全部委托费用的返还主体,因双方在委托事项中存在同等过错,判令李XX向隋某某返还委托费用若干元;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过错比例分担。至此,原告的核心维权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成功追回委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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