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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显成效:三起案件的不同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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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0 · 156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坤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82人 执业8年
律所: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620191012679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27591611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团队业务主要以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主,曾经办理过多起重大毒品刑事案件和网络信息犯罪案件,并取得良好办案成果,在房地产开发的非诉领域曾代理过多起招投标非诉事项。在合同纠纷领域承办多起合同纠纷,办案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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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唐某因涉嫌诈骗罪,于2023年11月2日被警方指定监视居住,后经历取保候审又解除。原来,2020年3月他以朋友名义注册农场,被指无中生有上报虚假资料骗取10万元补助金。与此同时,娄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25年9月被取保候审。他所在公司负责维护检测系统,他为使监测数据正常而干扰设施,导致氮氧化物含量失真。还有余某、李某、曾某三人,2020年底共谋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差价,案发后主动到案并退缴违法所得。四川德阳的李坤律师,作为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也是德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和合同事务,接手了这些案件。
刑事辩护显成效:三起案件的不同转机

在唐某涉嫌诈骗案中,李坤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仔细审查案件证据。他发现警方认定的犯罪事实存在诸多疑点,证据也不够充分。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李坤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提出案件存在的问题。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最终仍然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唐某不起诉。这充分体现了李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的严格把控和对法律程序的精准运用。

娄某污染环境案里,李坤律师考虑到娄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有效整改等情节。他依据法律规定,向检察院提出娄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辩护意见。李坤熟悉相关刑事法律,精准把握了此类案件的处理尺度。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决定对娄某不起诉。这一结果得益于李坤律师对案件情节的准确判断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

在余某、李某、曾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李坤担任李某的辩护人。他指出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缴纳罚金,是初犯且系从犯。虽然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不区分主从犯,但认可了他们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决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李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李坤常秉持“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在这三起案件中,他用心审查证据、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同程度的有利结果。处理此类刑事案件,关键在于仔细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全面考虑当事人的情节,而李坤律师正是这样做的,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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