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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买卖与垫资施工纠纷,律师助力维权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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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0 · 106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谭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5202410803232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572392517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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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市民张某从李某处购买车辆,支付86800元后,李某未按约定协助过户,张某起诉。法院判决解除协议,李某返还购车款。另外,林某垫资施工后,陈某在欠条承诺付款却未履行,林某起诉。法院判令陈某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逾期利息等。谭冬律师参与了这两起案件,助力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车辆买卖与垫资施工纠纷,律师助力维权获判

张某是某市的一位普通市民。某年5月3日,他与李某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以86800元的价格从李某处购买了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当天就支付了全部购车款,李某也把车辆交付给了张某。然而,之后李某却没有按约定协助张某办理过户手续,张某多次催告都没用,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和二次销售。张某经人介绍,找到了在湖北宜昌执业的谭冬律师,与王律师共同接受委托处理此案。

这个案子的麻烦在于,李某辩称出售时已告知张某自己并非车辆原车主,且提出车辆过户无需其负责,张某已表示同意并自愿购买。而且案涉车辆原车主曾同意过户,但因当地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转让过户,后来原车主又拒绝配合过户还要求额外费用。

谭冬律师协助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跟进诉讼流程。庭审中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对双方提交的有效证据进行审查核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不能正常使用,构成违约。判决解除张某与李某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某返还购车款86800元,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案涉轻型自卸货车返还给李某,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还有一起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林某经案外人介绍,借用某建设工程公司资质,在某化工项目中承包零星土建工程并全额垫资施工。陈X系该建设工程公司当地地区负责人,林某多次向陈X催促工程款支付事宜,双方两次协商签订欠条,但陈X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林某委托谭冬律师与张律师共同处理此案。

在这个案子里,陈X辩称案涉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双方存在项目分红约定,需林X协助解决相关问题、确认相关金额后才能付款。

谭冬律师参与案件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庭审辅助工作,协助林某主张工程款、利息及律师费等诉求。法院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先后两次公开开庭审理,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还曾组织调解但未成功。

最后,法院判令被告陈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林X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10000元;陈X以209951.8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8%向林X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自约定清偿期限届满次日起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均由被告陈X负担。

判决下来后,林某和张某都对案件结果感到满意,也更加明白了在签订合同等事宜时要注意留存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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