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被告人程XX有着不少犯罪前科,曾因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等多次入狱。2024年5至6月期间,阚某某与储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多地组织、开设流动赌局。程XX受储某某指使,负责选择赌博具体地点、布置赌场,还安排人在周边放风,对接内部调度人员,在指定地点接送参赌人员。同期,阚某某召集参赌人员,还雇佣了薄XX、李XX等人负责不同工作,刘XX也明知其开设赌场仍提供资金帮助。2024年8月1日程XX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2025年3月31日被取保候审。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程XX及其他相关人员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及认定
第一,程XX在犯罪中是主犯还是从犯?
公诉机关认为程XX参与了开设赌场的重要环节,在犯罪链条中有一定作用。而程XX的辩护人提出,程XX是受他人指使实施犯罪行为,起的是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法院经审理查明,程XX确实是受储某某指使,其行为主要是配合他人完成开设赌场的部分工作,并非主导整个犯罪活动,最终认定程XX为从犯。
第二,程XX的犯罪前科对量刑有何影响?
公诉机关强调程XX有多次犯罪前科,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大,应从重处罚。辩护人则认为,虽然程XX有前科,但在本案中存在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法院认为,前科确实反映了程XX过往的不良表现,但也应看到他在本案中的具体情节,不能仅仅因为前科就加重处罚,而是要平衡量刑。
第三,程XX的坦白、认罪认罚和退赃情节是否应从轻处罚?
辩护人提出,程X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且进行了退赃,这些情节都应得到法院的考虑,从轻处罚。法院经审查,确认了程XX存在这些情节,认为这些情节体现了他的悔罪态度,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综合考虑程XX在本案中作为从犯的地位,以及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最终对程XX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即使有犯罪前科,在后续犯罪中如果能积极悔罪,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赃,还是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的。对于普通人来说,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一旦不慎卷入犯罪,要及时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
在这起开设赌场案中,孙启发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精准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辩点。自2020年执业以来,他已经办理了300余件案件,解答咨询上千人。正是这种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面对程XX这样有复杂情况的案件时,能够迅速抓住重点,以从犯地位为核心,结合认罪退赃等情节构建完整的辩护体系。他正视程XX的前科问题,平衡量刑,兼顾了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权益。他引导程XX积极悔罪,高效推进了司法程序,最终实现了宽严相济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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