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襄阳市,原告胡X受雇于樊城区某牛肉面馆从事倒黄酒工作。2022年7月14日凌晨,原告工作时自述头晕,后被送医诊断为热射病等。原告认为是工作环境高温所致,要求被告赔偿16万余元。被告陷入这场纠纷,面临高额赔偿风险,此时,湖北襄阳龚傲冬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此案。
龚傲冬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百余件案件,深耕民商事领域,秉持“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的执业理念。面对此案,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迅速展开工作。
在案件代理中,龚傲冬律师首先关注因果关系。他指出原告发病时温度低、工作时间短、劳动强度低,且面馆配备了工业电扇和空调,工作环境不符合热射病典型成因。而原告租住场所通风散热条件差,更可能是致病环境。这一精准的分析,有效削弱了热射病与劳动活动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使得法院未采纳原告“工作环境高温致病”的主张。
同时,龚傲冬律师强调原告自身因素。他指出原告有基础性疾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对自身健康状况及环境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错。这一观点促使法院认定原告承担90%的主要责任,极大降低了被告的赔偿比例。
在赔偿范围方面,龚傲冬律师对原告医疗费中治疗基础性疾病的部分提出异议。他深知证据把控的重要性,擅长搜集、整理和质证证据,深挖案件细节与证据链条。通过他的努力,促使法院审慎核定损失,避免不合理费用转嫁给被告。
此外,龚傲冬律师还采取了垫付款暂不返还的策略。虽然被告垫付的56000元远超其应承担的21651.3元,但法院判决暂不返还,待原告全部费用明确后一并结算,避免了被告在原告伤情未定的情况下“净损失”垫付款的风险。
龚傲冬律师作为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也是宠物协会法律顾问,在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凭借专业研判能力、证据把控能力、诉讼实战能力、全流程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成功为被告大幅降低赔偿金额,充分体现了他在该领域的专业性和执业价值。他始终坚守执业理念,以当事人为核心,用专业实力和负责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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