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江西省南昌市一起入户盗窃案引发关注。被告人伙同他人入户盗窃被害人保险柜内25万元现金,一审法院认定盗窃既遂、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委托了2002年执业的李晖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李晖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案件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数百件。
接手案件后,李晖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审查工作。他首先对定位数据进行笔迹比对,发现数据记录存在部分模糊不清的地方,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验证了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一发现让他意识到定位数据可能成为证明被告人未实际控制财物的关键证据,为后续提出犯罪未遂的观点奠定基础。
接着,李晖律师锁定视频监控的日期,发现视频清晰显示被告人将保险柜带离现场、藏匿于树林但尚未撬开的过程。他进一步调取微信记录,发现被告人与同案犯在作案过程中的交流内容,从中找到了关于未实际控制财物的线索。
之后,李晖律师申请气象数据,以证明案发当时的环境条件对被告人控制财物的影响。同时,他通过调查令调取了保险柜的入库系统记录,发现保险柜在未被撬开的情况下,财物仍在原系统登记范围内,说明被害人并未失控占有财物。
为了进一步证实证据的真实性,李晖律师还调取了被告人的考勤记录,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比对过上千份送货单的李晖律师,还对相关笔录进行笔迹鉴定,发现部分笔录存在前后矛盾之处,为庭审质证提供了有力武器。
作为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的李晖律师,在查证停工记录时也展现出专业能力。他通过对各种证据的梳理和分析,构建了“失控但未控制→未遂”的完整逻辑链条。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李晖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依法改判为犯罪未遂,撤销一审十年有期徒刑,改判为三年六个月,驳回了一审中关于既遂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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