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案件里,常常会出现各种棘手难题。有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方为肖XX等五人,是原杭州XX经营部经营者李XX的继承人,被告为深圳市XX公司。双方围绕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的石材供货合同产生争议,被告不仅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还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否认结算清单真实性,甚至申请对公章真伪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这正是潘登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作为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开启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潘登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收集整理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面对因原经营者李XX死亡带来的主体资格问题,他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对于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的质疑,潘登律师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他积极应对被告提出的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还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专业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有利认定。在三次庭审中,他围绕合同效力、结算清单真实性、工程量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运用优势证据原则维护当事人权益。他能如此专业地处理这些复杂问题,得益于他云南民族大学法学硕士的教育背景,让他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
潘登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惯。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习惯把合同读出声来找逻辑断层。这一习惯源于他多年的执业经验,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合同纠纷相关案件就有200余件。在长期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他发现通过朗读合同能更敏锐地察觉到合同中的问题。而且他会在会见前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以此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和案件的关键细节,这也是他在多年办案中总结出来的经验。
最终,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应支付货款546073.60元,支持原告违约金请求144163元,并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合计690236.60元。案件结束后,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挽回,生活也逐渐回到正轨。而潘登律师又将奔赴下一个战场,他接下来将处理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继续用他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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