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合:信息购买与留存
当事人甲经营着一家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通过一些途径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的信息总量达到了XXX余条,经过筛选后,还留存了48000余条。不过,他后续仅仅少量联系了信息对应主体,而且并没有促成实际业务,也没有从中获利。之后,他还将留存的信息删除了。
第二回合:案发与指控
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甲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到了7月3日,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他提起了公诉。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甲对指控的事实、罪名以及建议都没有异议,还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具结。
第三回合:争议焦点与认定
在这个案件中,争议的核心焦点在于入罪标准的适用。当事人甲主张购买信息是出于经营需要,然而,他在陈述用途时提到了“挂靠”,而挂靠资格证目前来看仍然是违规违法的,所以他使用信息的用途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这样一来,入罪标准就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当事人甲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因此被认定构成犯罪。
不过,当事人甲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并且结合他“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对他适用了缓刑。
这个案子由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代理。赵骄虎律师从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在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服务地区为南京。他还获评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高淳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建议。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和使用要谨慎。如果确实需要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一定要确保用途合法,避免因为一些违规操作而陷入法律风险。同时,一旦涉及到法律问题,要及时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理。
本案中,当事人甲最终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避免了实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的影响。这一结果离不开赵骄虎律师的专业辩护。赵骄虎律师出身鲁南山村,深知底层生活的艰辛,从本科期间就潜心钻研刑律。他在执业的这些年里,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这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中,他前期争取不起诉,虽然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但后期辩护时,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士期间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高淳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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