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当事人甲经营着一家企业,因为业务需求,他通过一些途径购买了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一开始获取了总量达XXX余条,经过筛选后,还留存了48000余条。不过呢,后续他只是少量联系了信息对应主体,既没有促成实际业务,也没有从中获利,后来还把留存的信息给删除了。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且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当事人甲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是在2025年7月3日以该罪名提起公诉,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甲对指控的事实、罪名以及建议都没有异议,还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且签字具结。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关键证据就是当事人甲购买和留存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而案件的转折点在于当事人甲陈述购买信息的用途时提到了“挂靠”。因为挂靠资格证目前来看仍然是违规违法的,所以他使用信息的用途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
法院的认定逻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合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该适用司法解释中获利五万才构成犯罪的入罪标准。但由于当事人甲的使用用途不能认定为合法,那就得按“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来。而当事人甲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所以构成了犯罪。不过,当事人甲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再结合他“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决定对他适用缓刑。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当事人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鉴于其情节,判处缓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本案由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上,一定要合法合规。企业在开展业务时,获取和使用信息前要先搞清楚用途是否合法,不能因为业务需求就随意购买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如果不小心涉及到相关案件,要像本案当事人一样,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
这个案子中,当事人甲买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原本面临着实刑的处罚,但最终却获得了缓刑。这一结果离不开赵骄虎律师的努力。赵骄虎律师从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数百起刑事案件。在本案中,他前期积极争取不起诉,虽然因为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但后期辩护时,他准确地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的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他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高淳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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